服務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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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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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市提供充電服務旨在建構電動機車友善充電環境,提高本市市民使用電動機車之意願,有效推廣清潔運具。
2.充電服務之提供方式依場所現況而定。
3.充電站不提供充電用連接線材/轉接頭,車主應自行攜帶。
4.免費充電服務注意事項:
(1)本市充電服務以提供110V插座及抽取式充電為主,車輛充電則依服務地點之停車條件而定,若屬停車充電者,車主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辦理。
(2)僅提供充電,不代負(車輛、電池)保管責任。
(3)充電均免費,主要為緊急充電且為顧及他人權益,建議以30分鐘為限(停車場不在此限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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